*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口头遗嘱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人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
口头遗嘱证明人的证明方式:一般可以通过复述遗嘱内容、定义遗嘱时的录音录像等来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
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口头表述的遗嘱。订立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二个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此种形式; 2、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两个条件是口头遗嘱成立并且有效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而且需要注意一点,立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
这方面法律没有要求,但从考虑便于保存方面来讲,最好用质地厚实的纸,以及碳素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口头遗嘱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
1、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口头遗嘱的程序: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
口头遗嘱不是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又名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拘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行为的形式,只要该行为意思表示合法,行为即可生效。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与遗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遗嘱的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相同,遗嘱的继承人一般只可以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及以外的个人,而接受受遗赠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国家、单位;因此,受遗赠的人可以是个人,也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而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其主要职责是: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自然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