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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发起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封闭性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又称创始人,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订立发起人协议,申请设立公司,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的设立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包括: 1、依法履行公司设立义务,对因此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其它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 (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
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以下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具体指的是发起设立、筹办股份公司的人员。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有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指的是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
原则上,公司法人被起诉,由于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所以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公司财产清偿,公司股东仅在其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当对公司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