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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精神赔偿包括两方面: 1.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 2.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 诉讼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遵循下列原则提出: 1.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
精神病离婚是否有损害赔偿视情况而定: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但是离婚时,如果患有精神疾病生活
精神病离婚一般没有精神费赔偿。但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对于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损害赔偿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之分。 离婚损害赔偿仅婚姻的无过错方才有权提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
孕妇离婚不一定有精神赔偿。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惊醒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怀孕的精神病患者可以离婚,但双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离婚的,妇女在怀孕期间不能起诉,妇女需要改变监护人,然后通过监护人向人民法院离婚。
一方患有精神病而离婚的,患病一方与正常一方都不需要赔偿对方任何费用,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存在于以下情形:1、过错一方与他人重婚。2、过错一方与他人同居。3、过错一方实施家庭暴力。4、过错一方有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丈夫不可以提出离婚的请求。因此,严格意义上,孕妇一般来说都不会存在被离婚的问题,更不会存在补偿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孕妇自身提出离婚请求的,或者孕妇自身存在重大过错,这时候婚姻登记机关以及法院还
首先,离婚时,必须有一方存在法定的应当给付损害赔偿的过错,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赔偿。另我国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具体的损害赔偿金额是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