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结婚前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彩礼一般是需要返还的,因为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
x胁迫结婚是可撤销的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婚姻。即当某项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时,是否撤销,取决于有撤销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请求权,该项婚姻应予撤销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放弃请求权,则该项婚姻仍为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一般进行了共同生活的,彩礼很难主张退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一般进行了共同生活的,彩礼很难主张退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骗婚的婚姻关系能否撤销,要考虑具体情况,比如骗婚时受到胁迫则可以撤销;但即使不能申请撤销,也可以申请诉讼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具备以下这些情形,是可以退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面第 (二)、 (三)项的规定,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民法典中并没有直接指出彩礼的含义,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的规定,婚姻缔结过程中,法律禁止了一方以结婚为由,索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实践中的彩礼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的时候,男方向女方赠与的一定财物。换句话说,彩礼就是赠与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的规定,如果是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话,属于非法的行为;如果只是正常赠与彩礼的话,是合法的行为。换句话说,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但一方按照当地风俗,在结婚时给付另一方适当数额的彩礼,是被允许的。婚姻本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