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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方没有其他子女。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女方可以优先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因其他原因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与女方长期生活在一起,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女方没有其他孩子,但男方有其他孩子,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下,如工作稳定、收入差距不大的前提下,男方对夫妻关系
子女监护权优先的情况: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优先考虑子女监护权: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可以优先考虑母亲。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规定如下: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是一个焦点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孩子跟随女方生活。只有对年龄未达两周岁的婴幼儿,法院才会优先判决跟随女方,也就是母亲一方生活。这主要是因为,婴幼儿与母亲之间有更强的亲子联系,同样为了保护刚刚生育
夫妻双方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未成年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满了两周岁的,夫妻双方可以就抚
民法典中有关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是指,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安排。其中,双方可以协议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协议成功的,就可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