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2021-03-15 725
普法内容
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上,随意消费都可以算是挥霍财产范围,认定挥霍财产主要是账单,比如支付软件、银行账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如果一方擅自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就侵犯了对方的财产处分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挥霍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挥霍怎么办

    夫妻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该方依法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才现配偶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2021-02-22 142
  • 挥霍夫妻财产怎么办
    挥霍夫妻财产怎么办

    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处理权,因此在发现一方有此行为时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财产,法院在分割时,对于挥霍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022-02-19 85
  • 如果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
    如果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

    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分割时,对于挥霍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因为挥霍财产的行为损害的另一方的权益。

    2021-12-22 74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纠正挥霍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2022-07-19 15,340
  • 一方自有财产另一方挥霍已被如何认定夫妻共

    1、如果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对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则侵害了对方的财产处分权。 3、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

    2023-08-31 15,340
  •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故意挥霍怎么办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离婚时发现对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且可以要求挥霍财产的这一方在分割财产

    2023-01-16 15,340
  • 如何认定个人财产中的挥霍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

    2023-07-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 01:57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就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

    740 15,340
  •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别 01:00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别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别为: 1、根据《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含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或者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

    1,330 15,340
  • 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 00:53
    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且双方对其所持有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关于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

    2,752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