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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权是民法学理上对民事权利进行分类,对其中的一种权利的称谓。这种权利的特点在于:权利的主体和客体都是特定的,但是义务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対世的;其次,这种权利具有排他性。较为典型的支配权如:物权、知识产权等。体现在诉讼上,往往通过确认之诉或
法定抗辩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法定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法定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法定抗辩权为私权;法定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法定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五)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其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如买卖合同,出卖人在买方未支付价款之前,有权拒绝交付并继续保留已出卖的标的物。 其二,检索抗辩权,亦称先
第一、让与时设定的抗辩权债务人在债权让与的当时所能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均可以据此对抗新债权人。在让与时即已设定的抗辩包括在此时即已可以对抗原的一切抗辩。如当事人双方虽订有合同,但债权并未实际产生;债务
一、什么是抗辩权抗辩权,与请求权相对而言,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民法上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
专利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 1、发明专利主要是指,发明人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解决技术的方案,也可以是一种构思;
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首先,合同是在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意思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之分、从属之分,也不存在命令与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区别。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比如经济实力、行政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