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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下:一般情况下,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书面协议承担债务。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除非另有约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可以依法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时,其财产要作相应的分割。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好债务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
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的公司和分立后的公司共同承担。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例如约定仅由分立的公司承担的,按其约定处理。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方式为: 1、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的,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公司分立后,对公司原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约定承担;分立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分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存在的公司承担,分立后的企业按照其有效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买卖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都将由公司的买受人承担。这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适用《民法典》对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规定。若是买受人是自然人的话,该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买受人是
公司被宣告破产之后,在法律意义上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积极的主张债权,进行债权申报。管理人还会根据债务人的现有财产情况,根据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和比例的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财产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之后,公司作为承担责任的主体也不存在了,那么公司的债务也就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了。只有在以下情况之下,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需要对没有处理的债务承担责任:(1)股东出资瑕疵;(2)股东抽逃资本.也就是股东出资之后又抽逃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