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房产年限是多少
房产年限是多少

房产年限是多少

2021-01-17 445
普法内容
土地使用年限就是对于所有人合法合规取得的土地享有的使用年限,年限的开始时间从取得该地使用权时开始算起。土地使用年限是: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经济适用房的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科教文卫、体育用地的年限是50年;商、旅、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房产证的期限是多少年一年,各个房产
    房产证的期限是多少年一年,各个房产

    房产证是永久有效的,没有有效期的。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类型的不同年限也不同,民用住宅建筑权属的年限是七十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的年限是四十年,综合类的年限是五十年,受到建设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房产的实际使用年限一般会低于理论上的年

    2020-08-01 290
  • 还建房办房产证期限是多少年
    还建房办房产证期限是多少年

    如果还建房使用的土地为划拨土地性质,还建房办理的房产证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如果为出让土地,因为土地的用途为居住,一般使用年限为七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

    2020-12-07 203
  • 房屋产权年限到期怎么办,具体的年限是多少
    房屋产权年限到期怎么办,具体的年限是多少

    首先,房屋产权是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其次,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

    2021-01-23 70
专业问答更多>>
  • 房改房产权年限,房改房产权年限是多少

    房子没有产权年限,有年限的是土地。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70年。现在房改房产权的年限有两种。第一种是以前有土地证。说明房屋改造房屋在批准土地时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证已经标明了其产权年限。也就是

    2021-11-20 15,340
  • 还建房办房产证期限是多少年

    1、根据房屋建筑使用类型对房屋产权进行区分:民用的住宅权属年限一般规定是70年,商业类型一般要求是40年,属于综合用地类型对其产权期限一般为50年,而以上期限的规定时间一般是根据其具体的性质进行区分,

    2022-07-24 15,340
  • 70年产权房子年限多少年

    房子70年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产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除此以外,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

    2023-03-19 15,340
  • 房产的产权年限最长多少年?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

    2022-07-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安置房的产权是多少年 01:10
    安置房的产权是多少年

    安置房,一般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的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针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统一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即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住户在拿到安置房最初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住户可以到房

    3,302 15,340
  • 商品房产权多少年 01:38
    商品房产权多少年

    商品房的产权没有期限,因为商品房产权就是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的。有年限或者说期限的是商品房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商品房所在的土地对应的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

    5,400 15,340
  •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01:13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届满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1,762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