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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生效后无法按时交货的,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后约定延期交货。如果协商不成的,交货的一方要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是出现了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交货的,应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未按时供货按民法典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对此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
买卖合同生效后无法按时交货,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或按照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十九条:(1)买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宣告合同无效:(a)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b)如果发生不交货的情况,卖方不在买方按照第四十七
买卖合同生效后无法按时交货,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或按照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
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可以主张利息。首先,这取决于双方的合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一定上涨比例主张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
未按时供货按民法典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对此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就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使用书面的形式。但是,依据中国相关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在实
追索货款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一项内容。买卖合同是《民法典》合同编排在第一类的有名合同,代表了最传统最基本的交易形态。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广泛存在的是货物质量问题或是货款问题,占比最高的是追索货款。应当注意的是,买卖合同即使签署得再完善,也只能
明知假货,故意购买的话,是不够成国内的任何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明知假货依然购买,那么购买的物品不会受法律保护,特别是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不能像售假者要求赔偿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