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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子都没立,不可能进行调解,若根本不可能立案,没有调解的对象。而且民事诉讼立案后不一定要诉前调解,通常法院在进行民事审判前会对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调解后就不再进行民事审判,按调解的内容进行民事矛盾的解决,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进
不一定,调解需要双方自愿。如果在开庭前双方都同意进行调解的,法院可以直接组织双方调解,达成调解的,可由法院直接出具调解书,不再正式开庭;如果调解不成的,则会开庭并判决。在开庭结束前,或在结束后法院判决前,双方同意调解的,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
被告必须到庭的民事诉讼案件有:赡养、抚育、抚养案件;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等。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除下列事实外,其他事实需要证明:(一)自然规律、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依法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律推定的另一个事实;
离婚调解就是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
诉讼离婚是要先进行调解的。 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前置程序也是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是这并不代表当事人必须要接受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并且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具有解决纠纷的独特优势,被国际司法界称为“东方经验”。《民事诉讼法》第八章就是”调解”,说明调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20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下: 1、表明“支票”的字样。这是为了确定票据的性质,使当事人易于辨认,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指出票人作出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付款,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意思表示; 3、确定
调解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调解成功诉讼费可减半。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