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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格式条款进行限制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分别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等。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对该条款的解释,不适用一般的合同解释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提供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必要倾向于其相对方,因此,理解发生争议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消费者遇到格式条款,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可以请求认定该内容无效。
可以从下列方面来识别格式合同条款: 1、格式合同条款应当满足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具有统一格式等条件; 2、格式合同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否则无效。 格
1、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 2、是否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方法有重要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强制报废车辆是因为车辆的使用已经达到一定年限,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如果继续使用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生态保护,因此依照政府规定应当进行报废处理。根据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可知,私家车的使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