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委托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死亡后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 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4、在被代理人死亡之前已经进行,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
越权代理不会为无权代理。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需要有一定的代理权限。代理人未经委托人授权或者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的,只能构成无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
经追认代理权终止行为有效。如果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则代理行为有效;或者构成表见代理的,代理行为也有效的。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代理行为不对被代理人和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
并不是所有的代理行为都会无效。 一般情况下被代理人死亡后会导致代理权终止,之后的代理行为是无效的。但是若存在下列情形代理行为就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
并不是所有的代理行为都会无效。 一般情况下被代理人死亡后会导致代理权终止,之后的代理行为是无效的。但是若存在下列情形代理行为就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
委托代理人死亡后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被代理人死亡后,原则上应终止代理关系。 但是,如果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被代理人的死亡,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在代理事务完
根据司法解释,被代理人死亡之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一、追认人必须具有相应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追认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追认应当类推适用《合同法》第47条。 二、《合同法》第48条未规定追认方式。追认可以明示作出,追认的意思也可从被代理人行为中推定得出。 三、对于《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相对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有: 1、两者概念不同。表见代理指的是,虽然行为人在事实上没有代理权,但是相对人有理由认为其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而无权代理指的是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
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应当由具备实施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代理人本人在追认期限内进行。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如下: 1、必须是被代理人本人才有权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 2、被代理人必须具备实施该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如果被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