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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手续和离婚手续可以不在同一个地方。内地居民结婚或者离婚,应当到男女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没有规定必须在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不需要到原来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不一定要回到当地办理,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
1、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
1、离婚不一定要去登记结婚的地方。 2、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登记需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3、而且诉讼离婚时去法院起诉离婚,并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不,没必要。不一定非得到原来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监护权、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纸质离婚协议,并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
办理离婚是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的,到你们现在居住地的便可。协议离婚,是只双方在是否离婚,子女抚养,住房安排,财产分割等方面没有任何异议,且已经分割完毕。起诉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
离婚地点不是必须在登记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内地居民,只要持有有效的居留或者逗留证件,也可以在澳门登记结婚。如果双方都无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出的有效居留或逗留证件不可以。主要依据是澳门特别行政区颁布的民法典。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民法典第1478条的规定,不具有结婚障碍的自然人享有合法的
内地居民也可以在香港登记结婚。根据相关法例的规定,在香港结婚的双方均不受居留条件所限制,即双方可以属于任何国籍。也就是说,只要能入境香港,同时满足登记结婚的相应要件,内地居民也能够在香港登记结婚。具体来说,只要满足以下的要求。首先,根据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