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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名称变更的影响有: 1、导致股权转让有瑕疵; 2、导致受让该股份的股东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时受阻; 3、导致受让该股份的股东不能及时享有分红、分配利润的权利。
变更股东不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变更股东是指股东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转让人收取了转让款的,没有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如果经催告后仍然不配合办理登记的,受让人可以解除转让合同,要求转让人退钱并且承担违约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东转让出资后变更的规定 股东名册是记载股东姓名、名称和股东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的重要法律文件,是表明股东地位,确定公司与股东关系,确认股东对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凭证。所以,如果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并未发生变更股东的法律效果。在履行完毕股权转让合同,发放了股东出资证明,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后,受让人才取得了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的影响是对抗第三人。股东名册是确定形式上的股东资格的依据,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在与公司的关系中”视为股东。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如果没有在股东名册上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公
首先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公司是否设置有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是否在股东名册上进行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不过,虽然这时出资的转让在股东之间有效,但其股权转让是否具有对抗公司及第三人之效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如果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责令有限公司限期内办理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对公司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另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转
股权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去递交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申请变更材料比较多,例如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股东会的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等。提交申请之后工商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话那么就可以依法办理。如果审核不通过,那么需要补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