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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技术或管理当做资本来入股,不出实际资金,占有公司一定的股份,但该股份是没有去工商登记的,只是企业内部股东认可的。法律上没有认可,只是企业内其他股东认可,可参与管理(一般不控股),也可以分红。
外资股一般是以外币认购和买卖的股票。外资股主要有境内上市外资,境内上市外资股一般称为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则有境外上市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在我国,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将股票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等不同类型。外资股是指股份公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
股东抽逃资本不执行股东配偶。 股东抽逃出资应该由股东承担主要的责任,如果其他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对抽逃出资知情的,应该由其他股东等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补足资金。如果股东的配偶不是同一个公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2项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确定、但是必须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而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都可以不是股东。因此不是股东也可以担任法人代表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