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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的例外情况时,当事人只能在例外情况消失或对其他优先于建筑工程款受偿的款项得到赔付后,才能继续主张受偿,如果建筑工程不能拍卖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发包人的其他财产。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有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
1优先受偿权是法定受偿权的一种,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人优先于其他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权利 2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特定债权的实现 3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是对特定债权的特别保护 关于建筑工程款
1、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时使用。我国法律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
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优先受偿的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
1、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时使用。我国法律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