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居间合同的权利有: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合同的义务有: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
居间人的权利有以下两个方面: 1、中介报酬请求权中介合同报酬的支付义务有两种:报告中介,因为中介只是委托人报告的机会,与委托人的相对人没有关系,所以报告中介只由委托人承担支付义务;媒体中介,因为双方都从中介中受益,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平均承担
二手房买卖居间人的权利如下: 1、收取居间报酬的权利; 2、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居间人的义务如下: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2、忠实义务;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的权利,依《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三章的规定,享有请求支付报酬权和还居间活
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在于,权利是主动的,是法律赋予你以行为或不行为的方式获取利益的手段;从一般来说,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和保障。义务是被动的,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作为或者不作为保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
中介权: 一、报酬请求权; 2、不促成合同成立是中介费用请求权。 中介义务: 1、向客户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二、忠诚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客户报告签订合同的机
居间人,又被称为“经纪人”,它指的是居间合同中为委托人充当订约媒介,或订约机会的当事人。根据《合同法》关于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如果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该按照约定支付其报酬,居间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权利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委托人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主要有包含:居间人费用偿还的请求权和居间人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两点。 2、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介入义务;隐名以及保密义务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点内容: 第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或者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第二,独占权。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许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