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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流程是什么

2021-09-17 117
普法内容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流程如下: 一、由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视权。 二、法院在接到起诉后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法院决定立案的,原告缴纳诉讼费。 四、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庭审。 五、法院作出判决,双方执行判决内容。 六、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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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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