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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变更负责人,应当向工商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
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指由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企业投资人是一种相对投资客体而言的投资主体,投资主体对投资方向、投资数额有决策权;有足够的投资资金来源;对其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和支配
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形成了任命新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新法定代表人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并产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效果。法定代表人变更后,还要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虽然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不是法定代
然后再工商局咨询窗口领一份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将负责人变更前后两人的信息填上,再做一份转让协议原负责人签字连同执照正副本、变更表一块递交工商局5工作日出执照。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2、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作为一个自然人企业,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风险负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
我的理解是: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负责人的区别是:投资人,是实际出资的人。负责人,是管理公司经营的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出资人任命某人做该负责人。投资人说白了就是企业的股东,通过融资获得企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法律活动,法人未成立的,或设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债权人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我国并没有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这种公司类型。只有个人独资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这两种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又有所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以其注册时认购的资本为限度,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般的企业不同的是其出资人只有一个,所以在法律责任的分担和权利享有上面也会存在一些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有以下几个。1、投资主体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也只有一人(法人或者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