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配偶欠债对方有义务偿还吗
配偶欠债对方有义务偿还吗

配偶欠债对方有义务偿还吗

2021-03-01 90
普法内容
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另一方是否要偿还需要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判断。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共同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一方欠债跑路其配偶是否有义务偿还债务
    一方欠债跑路其配偶是否有义务偿还债务

    一方欠债跑路其配偶是是否偿还取决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

    2022-04-14 140
  • 配偶欠债怎么偿还
    配偶欠债怎么偿还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021-02-05 117
  • 股东负债配偶是否有义务还
    股东负债配偶是否有义务还

    股东负债配偶是否有义务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形分析处理。 1、如果负债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配偶承担。 2、如

    2021-08-25 13
专业问答更多>>
  • 配偶欠债有义务偿还吗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丈夫欠债怎么办,妻子

    2021-12-27 15,340
  • 配偶对债务人有还款义务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

    2021-07-28 15,340
  • 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务吗?

    1、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关系另一方认可),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

    2022-06-26 15,340
  • 夫妻一方欠债对方有义务还吗

    一、夫妻一方承担的债务,另一方配偶是否应当承担共同清偿责任,评判事实主要应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债务的发生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另一方配偶是否事先同意或者事后予以追认;二是债务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另

    2022-02-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男方婚前债务婚后女方有偿还义务吗 01:23
    男方婚前债务婚后女方有偿还义务吗

    一般来说,男方在婚前欠下的债务,当然属于男方一方的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存在例外,如果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需要的,这时候女方也需要承担连带偿还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主

    2,337 15,340
  • 离婚后配偶的债务还用帮还吗 02:05
    离婚后配偶的债务还用帮还吗

    首先,一方在离婚后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配偶没有义务共同清偿。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要就各自的欠款偿还份额

    1,211 15,340
  •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有义务偿还吗 01:19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有义务偿还吗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实行共债共签原则,也就是只有双方以共同意思表示签订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新司法解释没有出台之前,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完全放置于债务人里面,也就是被要求承担清偿责任的不知情一方,必须拿出充

    1,015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