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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被告住所地
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当地法院办理。经调解、仲裁和诉讼来解决。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向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约定的,应当向被告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除专属管辖外,如房地产
离婚诉讼受理地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若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本(户藉证明)、、协议书(、、债权债务达成一致)、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受理:到一方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审查:查看户口本,
1、离婚案件一般是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存在下落不明的情况,当事人就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离婚登记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该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离婚财产判决后去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再次申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各三张两寸的证件照片。另外,
办离婚手续要到哪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其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解决,并订立
离婚手续要去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办理。 1、双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那么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那么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