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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有: (1)会议召集人无召集资格; (2)会议未通知或公告到相应人员; (3)表决不通过或无表决权的参会人员通过的决议; (4)决议内容不合法或违反公司章程。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公司未召开会议的情形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无效。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可撤销。股东会决议无效救济途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股东会议未实际召开,股东会决议又未得到所有股东追认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未取得有效代理权限代表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又未得到股东追认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股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无效。 (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五)扣减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股东会议未实际召开,股东会决议又未得到所有股东追认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未取得有效代理权限代表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又未得到股东追认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股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不可限制他人再婚; 依法有关法律规定,在不违反《婚姻法》的情况下,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且不受他人干涉,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限制再婚的有关条款,则违反了有关规定,该协议被视为无效。 2、不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如果认定其无效,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认定。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