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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形可以解除购买房屋合同: 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1、部分产权。某些企业因效益不好,将企业自管房屋(如集资建房)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部分产权房屋。 2、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
一、认购书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影响。认购书(又名购房预订书、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临时证明单); 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所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书,是对双方买卖商品房有关事宜的初步法律确认和书面凭证。 二、登记备案对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风险有哪些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范商品房销售的条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但在商品房预售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风险
预售商品房的风险有: 1、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均承诺将于正式交房办理入住手续后若干日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但交房之后,部分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为业
预售商品房的风险包括:1。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材料具有欺诈性。开发商承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正式交付后几天内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所有权证书。但交付后,部分开发商未按照合同为业主办理两份证书。2、交
购买预售商品房可能会有以下风险: 1、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可能会有夸大成分,造成实际交房与宣传或样品间有差异。 2、交易标的不确定。在商品房预售中,因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如果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都不允许开始商品房销售: 第一,房地产开发商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请求停止侵害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