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糖尿病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指定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患有这些病结婚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且婚姻自始无效。
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范围如下: 1.指定传染病。例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其他法定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由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 3.有关精神病。例如,精
医学上认为婚前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属于无效婚姻情形,但是属于禁止结婚情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应该不予登记。
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二、需要注意的是: (一)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
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 1、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 2、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等。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法定婚龄的。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不宜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节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一是指定的传染病,指定传染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凡患有传染病而仍
养父母如果要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进行;在养父母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不得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但养父母和送养人进行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已满10周岁以上,还需要征求养
我国婚姻法第22条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当父母年老的时候,或者父母变得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能力的话,就有权利要求具有负担能力的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赡养父母,主要是指父亲达到60周
离婚后,作为无配偶者也可以收养孩子。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没有配偶的男性在收养异性子女的时候,必须满足与被收养人年龄差在四十周岁以上的要求。同时,由于收养法遵循了原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收养子女的时候,收养人必须满足原来无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