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发生特定遗嘱性质的认定标准
发生特定遗嘱性质的认定标准

发生特定遗嘱性质的认定标准

2021-02-25 86
普法内容
遗嘱性质的认定标准是: 1、遗嘱一般属于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遗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范围; 3、遗嘱应当真实,不得欺诈、胁迫、伪造、篡改; 4、遗嘱性质的其他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家庭暴力性质与认定标准
    家庭暴力性质与认定标准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确认属于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可认定为家庭暴力。

    2020-11-02 113
  • 自书遗嘱的内容和认定标准
    自书遗嘱的内容和认定标准

    自书遗嘱符合下列要件认定遗嘱有效: 1、立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系亲自实施该民事行为。 3、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个人财产。 5、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2021-01-12 80
  • 遗弃罪的性质特征
    遗弃罪的性质特征

    遗弃罪的主要特征具体如下: 1、遗弃者拒绝扶养被遗弃者; 2、遗弃者对于被遗弃者具有扶养义务; 3、被遗弃者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4、遗弃的行为造成了恶劣后果的等。

    2021-04-21 107
专业问答更多>>
  • 自书遗嘱有哪些性质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

    2022-05-21 15,340
  • 遗嘱的效力的认定标准

    遗嘱的法律效力分成有效遗嘱和无效遗嘱两种。遗嘱生效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

    2022-05-12 15,340
  • 非法集资性质性质认定标准有哪些

    《刑法》中与民间借贷行为有关的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等,以及与暴力催收有关的故意伤害、绑架勒索、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 ——非法集资的法律涵义

    2022-07-28 15,340
  • 遗嘱的认定标准包括哪些?

    遗嘱的法律效力分成有效遗嘱和无效遗嘱两种。遗嘱生效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

    2022-06-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遗嘱继承的时效如何认定 01:07
    遗嘱继承的时效如何认定

    遗嘱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同时发生。当然,应当首先确定遗嘱合法有效,否则不适用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合法遗嘱在立遗

    1,295 15,340
  •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认定标准 01:16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认定标准

    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道是伪造的发票仍然持有,并且持有数量较大的,就构成了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又侵犯了税

    1,195 15,340
  • 自首的认定标准 01:08
    自首的认定标准

    犯罪人如果自首必须要如实的供述自己犯罪的全部罪行,这是犯罪人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一般包含: 1、犯罪人必须要详细的供述的自己的全部罪行。 2、犯罪人供述内容必须是自己的全部罪行,并且不可以有任何隐瞒,全部罪行指的是犯罪人的犯罪的主要事实,而

    1,104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