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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
以下方式可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发行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发起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认购股份。 (2)制作招股说明书。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4)申请批准募股。 (5)公开募股。 (6)召开创立大会。 (7)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200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公司设立条件有以下几点: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如下:1、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总额;4、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不必均为中国公民,但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应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公司应当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全
分公司,主要是指在资金、业务以及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性,并且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 根据《公司法》相关的规定,公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形式主要有两种: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