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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是有权收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行为,是有权收回赠与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
赠与房产不可要回的情形是:房产赠与协议经公证的不可要回;赠与的房产经转移登记的不可要回;赠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房产不可要回。
赠与房产不可要回的情形主要房产已经进行了赠与公证;或者已经进行了实际交付,就是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产的所有权转移,是不可以要回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
赠与他人财产一般不能要回。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撤销权人撤销赠
对于赠与的房屋是否能够收回,要分情况考虑,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是以过户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依据的,因此,在未办理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能
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
赠予的房产可以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受赠人有以下情形时,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1、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予人自知道或者应
如果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一年以内,则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破产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无偿将财产转让他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该转让行为。赠与,属于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