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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下落不明法院的处理视情况而定: 1、立案审查阶段。在立案审查时,有被告人下落不明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2、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
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如果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那么会裁定不予受理。一般情况下,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所采取的证明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出具的证明; 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被告单位出具
离婚案件被告下落不明 案例介绍:刘女士的丈夫在与她结婚3年后,为了另一个女人,抛下她和他们刚满2周岁的女儿离家出走,并且带走了家中的全部积蓄。刘女士多方打听丈夫的下落,都没有结果。一晃几个月过去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但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法律既未规定相应的适用条件,也未规定确认“下落不明”的部门,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
可能你找的不是正规的律师,要不就是这个律师失职。离婚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很常见,法院邮寄送达不能送达的,一般派人去上门查看,如果确实下落不明的,法院会在报纸上公告送达,然后开庭审理,如果离婚的理由充
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到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登记是诉讼的起点,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原告不立案则无法进行诉讼离婚。但双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协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
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是因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到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做缺席判决;另外,如果对方明知道要开庭,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法院也可以做缺席判决。但是,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原
由于诉讼离婚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即使有诉讼代理人,原被告双方也应该出庭,方便法庭了解事实,依法作出正确判决。除非当事人不能准确表达个人意思,比如智力残疾,或者有正当理由确实不能出庭并且向法院提交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