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出租房屋是需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
房屋租赁发生纠纷时,应当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材料,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的票据等。
1、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 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
承租人将其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需要出示下列资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二)房屋转租合同; (三)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转租
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向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
南京购房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已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未婚。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 3、离异。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
死亡销户所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鉴定书或者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并办理;2、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去注销户口;3、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者村委会出具证
落户厦门需要的材料如下:《购房入户申请表》,《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出示的《购买商品房情况证明》,或土地房产测绘档案馆出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