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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陪嫁的东西如果是女方在婚前收到的,只要夫妻二人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那么陪嫁的东西就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女方是在婚后才收到的陪嫁,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财产只归女方个人所有,那么陪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对陪嫁都可以主
离婚时陪嫁的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陪嫁的钱一般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与女方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归女方自己所有,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家是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才将陪嫁的钱赠与女方的,则只要赠与
如果是结婚后才赠与的陪嫁财产,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就认定陪嫁的东西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或者是结婚前就只要女方的,则陪嫁的东西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女方陪嫁的东西,离婚时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限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 (一)薪水、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
女方陪嫁的东西,如果女方父母赠送是时候表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如果女方父母是在结婚之后赠送的,并且没有表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的,陪嫁的东西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陪嫁的东西一般是婚前女方家人赠与女方的,因此一般应当将嫁妆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如果陪嫁是女方婚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
女方陪嫁的一套房是女方的嫁妆。能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情况来判定: 一、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父母对女儿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二、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非女方家人明确约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辞职费,是针对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