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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只盖公章为签名的,也应当视为该公司的决定。公司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要是法定代表人加盖,出于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的,就是有效的。
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负责。
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
合同专用章只是履行公章的部分职能,只能在与客户签合同时有效。公章代替合同章使用没问题。分公司没有合同专用章,如果分公司是子公司形式,完全可以用公章签合同,否则就不行了
合同没有盖章的话,合同也能够成立并且生效。具体来说:当事人可以通过签字或者按手印的方式,来促使合同成立。因此,并不是说只要合同没有经过盖章,就不能够生效。其次,就算当时没有签字或者按手印,而且合同的当事人也没有盖章,但是只要其中一方已经履行
没盖章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合同没有盖章在符合法定生效条件下,一般都是有效的。有以下的四个生效条件,具体如下: 1、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 3、当事人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不盖章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分类讨论。 具体分为以下情况:1、若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对外订立合同,则需要公章来证明其身份,可以指定代理人对外代表公司等来签订合同,这就需要看该代理人是否得到了公司仅需要其签字即可的授权。若没有授权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