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股东分红纠纷有哪些形式
股东分红纠纷有哪些形式

股东分红纠纷有哪些形式

2020-01-01 102
普法内容
股东分红纠纷一般是属于公司盈余分配纠纷的案由。除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股东红利分配方式有哪些
    股东红利分配方式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股东红利分配的方式如下:首先是现金股份的分配,现金支付是股东分红的基本形式。然后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除了现金、财产或债务外,股息通常以股票的形式分配。其次是证券股利,一般是指本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证券,或政府债券等有价证

    2022-04-16 2,860
  • 股东分红纠纷如何处理
    股东分红纠纷如何处理

    分红权是股东的重要权利之一,其亦是股东投资的重要目的之一,公司法赋予股东知情权允许其通过查阅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途径予以保障分红权的实现,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最终交由股东会审议确认。股东向法院诉请公司支付公司红利的,原则上需

    2020-05-17 148
  • 股东分红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股东分红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股东分红纠纷属于《民事案由规定》里的公司盈余分配纠纷。除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020-08-05 441
专业问答更多>>
  • 新股东分红有哪些形式

    新股东分红的形式包括以下内容: 1、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

    2022-07-01 15,340
  • 股东分红纠纷和股东分红纠纷

    你描述三个问题: 1.甲乙各占二分之一股份; 2。盈利后,分红,乙取回了投资,欠甲分红款万 3。乙转让股份给甲,甲不同意,不让乙退出股份。 1。乙方可以退出股份,转让属于自已的一半股权,甲有优先购买权

    2022-02-06 15,340
  • 新增股东中新股分红有哪些形式

    新股东分红的形式包括以下内容: 1、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

    2022-07-03 15,340
  • 总共新股东分红的形式包括哪些

    新股东分红的形式包括以下内容: 1、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

    2022-06-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01:11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的具体解决办法为: 1、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直接且有效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方式解决。调解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

    1,391 15,340
  • 股东分红怎样交税 01:31
    股东分红怎样交税

    股东分红这样交税:对于个人身份的股东来说,股东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都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所以是需要交税的。对于法人股东来说,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的投资收益是属于免税的范围,所以是不需要交税的,所以在交分红所得税的

    1,023 15,340
  •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有哪些 01:05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形式主要有两种: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

    756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