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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
婚后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我国传统理念及实际情况,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例”。为了让自己的子女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大部分父母会选择倾其所有来资助子女买房,或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如婚后一方父母将房子过户在自己
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一方有遗嘱的,遗嘱约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无遗嘱其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所付出的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来说,一人一半),可以作为配偶对当事人的债权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
婚后因继承父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想写谁的名字都可以,也可以落户到孩子名下。
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夫妻共同财产,子女与父母无份。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第三人无权干涉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理。即使是夫妻双方的亲生子女或者是亲生父母,也不能随意干涉或者处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随意处分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一般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婚后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意一方对婚后共同的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若一方私自处理财产,势必打破这种平等。换句话说,婚后在不离婚的前提下,一般不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