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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如果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内部登记及外部登记,则其股权已经实际转移给了受让人,则不能再向股东主张股权。如果在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尚未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则转让人仍有权向公司主张股权。
股东向公司主张债权如下:公司存续时,股东合法权益被公司内部人员侵害的,法律允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主张债权。公司注销后,股东分得剩余财产,包括公司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
股东可以向控股股东主张有关权利。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及隐名股东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
1、如果当事人只是公司股份的部分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不是法律上的正式股东,与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不得就其通过正式股东的投资部分要求公司支付红利,即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2、但是,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记载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也就是说,只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即显名股东,才能行使股东权利,享有分红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及隐名股东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者出于其他原因,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与他人约定,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并且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着他人的名字的实际出资人,就叫做隐名股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隐名股东主要具有下面几种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隐名股东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隐名股东有权获得投资收益。隐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当然有权享有投资分红; 第二,对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享有追偿权。当写显名股东在没有经过隐名股东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