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父母子女财产分配基本原则: 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将住房分配给女方; 2、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
1、首先应当认定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所有权属于该方,另一方如果有参与还贷,则给予一定的补偿; 2、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诉讼财产分割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涉及到个人专属财产的,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的原则; 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分割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约定不得分割共有财产的。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维持共有关系,一般不得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虽然有不得分割的约定,但是有很大的理由要分割共有财产。虽然共有人有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自双方签署之日即生效,但前提是财产分割协议是出于双方真实意思签订,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不违反公序良俗。法律也允许双方给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时间设定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自条件成就时
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已失效)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条文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采用分别条文规定,删除了“等价有偿”。但是,等价有偿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财产继承权原则是: 1、团结和睦、互谅互让原则,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定的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继承权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按照《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