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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人民检察院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
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的情形为: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申请监督的;申请监督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处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可以中止审查的情形。
该议事规则规定了,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检察委员会会议由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一位副检察长主持,会后将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事项,及时向检察长报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方式进行监督。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抗诉的时限。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规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
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
检察院量刑建议和法院最终判决有差距,具体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可以存在差距的。因为人民法院拥有最终的量刑权,不一定需要完全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尤其是当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上存在不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向检察院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