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几种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几种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几种

2021-02-14 85
普法内容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情形。法律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刑事诉讼法不予起诉的几种情形?
    刑事诉讼法不予起诉的几种情形?

    1、有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 2、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

    2020-03-23 58
  • 不予受理的“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不予受理的“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2020-04-03 532
  • 办理离婚登记有哪些情形的不予受理
    办理离婚登记有哪些情形的不予受理

    办理离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

    2022-06-17 115
专业问答更多>>
  •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几种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022-06-14 15,340
  • 离婚起诉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

    2022-09-08 15,340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的情形有哪几种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上述第(一)、(二)

    2021-07-08 15,340
  • 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几种

    准予离婚的情形有五种,分别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三、四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

    2022-05-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几种 01:12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几种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以下两种: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

    2,156 15,340
  • 离婚起诉的程序怎么走 01:21
    离婚起诉的程序怎么走

    婚姻本应该是幸福的城堡,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家庭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夫妻两人离婚。离婚程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相对方便快捷,双方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双方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

    3,467 15,340
  • 起诉离婚开庭程序 01:04
    起诉离婚开庭程序

    起诉离婚的开庭程序为: 1、庭审之前的准备阶段,人民法庭在审理案件前,书记员一般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读法庭的纪律。在开始审理时,一般是由审判长核对,并宣布案情的缘由,同时宣布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的名单,告诉当事人有关的诉讼

    2,632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