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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公司章程必须规定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姓名、姓名和认购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
这位先生/女士,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首先,这两个股东并没有权利决定是否转让您的股权,即使是召开股东会一般也只能决定公司的事宜,在您没有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股东会也不能作出对您不利的决定。 其次,
是的,必须在公司名称中表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法
公司法有严格的规定。第八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
《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下: 1、表明“支票”的字样。这是为了确定票据的性质,使当事人易于辨认,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指出票人作出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付款,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意思表示; 3、确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具体如何选举监事,由各公司所制定的公司章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具体规定,监事会的具体设立要求为: 1、监事会其中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