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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一般不享有继承,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儿媳是没有权利继承公公房产,但是符合条件是可以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丈夫去世后,与公公婆婆共同生活,已经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儿子死了,媳妇一般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2、法律依
农村宅基地是按每户人口进行分配的,具体分配政策要看当地文件。 因此,如果主张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前提是政府已经分配给你宅基地了。有的分配是明确的,即土地档案已经有你的名字份额,但也有一户人家人口变动的情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丧失了继承权或者放弃了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1、配偶。 3、父母——与子女相对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媳妇对公婆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儿媳妇只有协助配偶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1、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法定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
祖父母去世,就意味着祖父母涉及的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始。如果这时候,父亲已经去世,而且是早于祖父母去世的,法律并没有剥夺父亲的继承权。相反,如果父亲留有子女,子女能够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主要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