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复代理是什么以及有哪些条件
复代理是什么以及有哪些条件

复代理是什么以及有哪些条件

2021-04-10 194
普法内容
复代理,又称再代理、转代理或者次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实施其代理权限内的行为,而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选任代理人的代理。 在委托代理中,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但法律同时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由复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复代理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 (4)转委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转托手续。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复代理是指哪些
    复代理是指哪些

    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择他人作为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以实施代理权限内的全部或部分行为。代理人选定的代理人称为复代理人,其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效力直接属于被代理人。再代理又称再代理。 复代理具有以下特点: 1、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择代理人

    2022-03-10 1,391
  • 什么是房屋租赁代理以及房屋租赁代理有哪些特征
    什么是房屋租赁代理以及房屋租赁代理有哪些特征

    房屋租赁代理指像存钱一样,把房子存给房屋代理公司,房东只管每月按期收钱,而房子的出租、租金催缴等事务全部由代理公司负责。 有下列特征: 1.房源与承租双方具有多样性。 可供代理租赁的房源,既有六七十年房龄的老房子,也有近年新落成的新房子;

    2022-05-15 43
  • 无因管理含义及条件有哪些
    无因管理含义及条件有哪些

    无因管理是指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和行为。构成条件: 1、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也没有受本人委托; 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和行为,包括烹饪、保护、使用、改进、惩罚、帮助或服务他人财产或事务,

    2022-01-25 229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复代理?复代理有哪些种类

    复代理的特征有: 1、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选任的,不是由被代理人选任的; 2、复代理人仍然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复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仍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 3、复

    2022-07-07 15,340
  • 复代理需要什么条件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2022-06-27 15,340
  • 做复代理需要什么条件?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2022-07-10 15,340
  • 代位继承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被继承人先于父母去世的,发生代位继承,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

    2022-06-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代位继承条件是什么 02:06
    代位继承条件是什么

    首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如下四点: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里说的“死亡”,

    1,005 15,340
  • 居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01:18
    居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我国居住证制度,是一项除了保护城市流动人口非户口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社会福利待遇,也保障了城市流动人口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应该享有的权益。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公民在离开户籍所在地,至其他城市生活或者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并且

    12,050 15,340
  •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01:26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1,817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