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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承包方指承包项目的乙方。
承包方指的是在建设工程中,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发包方指的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
发包人一般指的是具有工程发包人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合法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
承包人和发包人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按照约定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承包商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土地发包方,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
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依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
承包方向发包方索赔的程序为首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上诉资料后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最后再向工程师送交最终的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
发包人反索赔,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是指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人的行为使发包人受到损失时,发包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广义的发包人反索赔包括二方面,一是施工索赔的预防,二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承包方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如果建筑工程合同的发包人没有能力承担债务的,那么应当对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清偿,顺序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的债券。其次,双方可以就工程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