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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证据包括:1、民事起诉状;2、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材料;3、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4、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5、根据案情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交的证据包括: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租赁合同、协议;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证据或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证据;转账流水等。
房产租赁纠纷常见的情形: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等。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房屋案件纠纷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1、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争议房屋的产权证书、房屋来源,如继承、接受赠与、买卖、抵押、典当、取得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提供房屋坐落地点、楼层、结构
房屋租赁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有哪些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要证明当事人主体合格的证据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
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是其争议的焦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其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