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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在涉外贸易当中,经常出现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情况。这里的不正当竞争,可能背后就有相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撑腰,这是为了损害他国利益采取的一种不正当手段,同时也是各国和各国际经济组织严厉打击的一种行为,因此各国才会采取各种措施来反不正当竞争,维护本国
我国《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就是推定和拟定原则的运用。”⑤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后,这一理论被移用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额规定的理解之中。在全国人大法工委撰写的释义中,作者们解释道:“赔偿额以给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十四条,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
赔偿标准:因不正当竞争而受损的经营者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根据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情节严重的,赔偿金额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一倍以上
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底我的个人见解如下: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认定有以下几点标准:1、可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侵权人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计算,实际损失的具体数额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认定有以下三点标准: 1、可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侵权人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来计算。实际损失的具体数额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为了让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别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是发生了不法侵害行为。这里的“不法侵害”,是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我国法律所明确禁止; 3、必须是正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