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重点优抚对象新政策
重点优抚对象新政策

重点优抚对象新政策

2020-04-09 441
普法内容
一、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二、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8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 三、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 四、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 五、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590元。 六、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全额补助。 七、对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月87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81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3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25%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8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上海市优抚对象新标准
    上海市优抚对象新标准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860元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7970元。

    2020-03-23 277
  • 重庆对大学生创业的最新优惠政策
    重庆对大学生创业的最新优惠政策

    针对高校毕业生专门制定就业创业服务计划。参与到服务计划中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定制服务:对有求职意愿的,搭建对接平台,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落实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和信贷融资等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

    2020-07-29 831
  • 退伍军人优抚新政策2020
    退伍军人优抚新政策2020

    退伍军人优抚新政策2020:提高残疾人军人养老金、烈士家庭定期养老金、农村退役老红军士兵生活补助。各地要按照《军队养老优惠条例》的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农村老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农村老军人生活水平。各地要按照每月不低于500

    2022-04-12 5,607
专业问答更多>>
  • 优抚对象的住房分配政策

    为规范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优抚对象是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

    2022-11-29 15,340
  • 二女户对象政策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二女户必须是落实长效绝育措施的对象。其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年满60岁后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待遇,每年720元;其子女0~6岁内到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可办理爱心保险,上高中后可享受阳光助学待遇;全家可享受农村

    2022-10-31 15,340
  • 新政策对第三胎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超生第三胎上户口新政策,超生是要交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处罚规定如下: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2022-08-07 15,340
  • 最新保险赔款和优抚政策?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2022-10-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00:53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上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2、如果建设在深圳经济特区或者国内其他特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就是第一年和第二年是免征企

    9,689 15,340
  • 医保新政策2021年最新 00:53
    医保新政策2021年最新

    2021年医保最新政策如下: 1、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将二合一; 2、大病医保报销上限将大幅提高; 3、医疗费用越高将获更多医保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674 15,340
  • 监狱减刑2020新政策 01:20
    监狱减刑2020新政策

    根据《刑法》关于减刑条件的有关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服刑期间,如果严格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且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该减刑: 1、阻止他人

    1,644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