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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出资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对公司负有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义务。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为行使公司对股东享有的请求其缴纳出资的权利。
未实缴出资不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当公司清算以及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未到缴纳期限也需要缴足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就是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的,应当及时补足出资。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
法律概念是“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财产指的是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根据这个概念,债务人财产指的不是注册资本,而是公司现有的以及其他财产
承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
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全面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主张是民事诉讼程序中必经的一个诉讼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各种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往往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为保护公司的及股东的合法权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二者存在性质不同、意义不同、类型不同的差别。 1、认缴是预期中可能会缴纳的钱。认缴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且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无重大风险; 2、实缴才是个人真正缴纳的钱。实缴制必须出资验
债权债务不真实意味着设立债权债务的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作出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不真实的债权债务是无效的,不会发生当事人间设想的效力。这表明了该债权债务自始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