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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在以下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职工主动辞职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洇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不同于补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退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具体要补偿或者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当然,也有少数情况是公司解聘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比如:因为员工的个人过失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