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离婚证,因为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深圳办离婚,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那么只能回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2、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均可以通过诉
不能。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也需要到双方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登记。
“外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要考虑这里所说的“外地”是否是一方的所在地,或是否是被告目前的经常居住地,或是否是原告住所地并且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为离婚的方式不同,可办理离婚的地点也不同,具体分析
请参阅比照作出选择: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
双方均为外地户口的: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其中一方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在当地的法院办理。 2.诉讼离婚(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其中被告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以到当地的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