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申请设立外资独资企业需要准备申请书、企业章程、投资人的证明文件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 首先,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 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其设立条件本该和其他独立法人一样,但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使得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必然和一般的法人组织有所不一样。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
公司增资也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从公司这个角度来讲,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会更大;从公司发起人的层面来讲,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增资的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的发起人要和没有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形式主要有两种: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程序申请的资料主要有: 1、公司写明书面破产申请书,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破产程序的事实和理由;申请的目的;其他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事项;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