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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开展行政诉讼吗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开展行政诉讼吗

2021-04-21 40
普法内容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时; 行政诉讼执行原则上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即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但考虑到实践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最高法院解释》又作了灵活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 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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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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